印发《2013年度镇(乡)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
《连州市2013年度镇(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考核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7日
连州市2013年度镇(乡)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人力资源保障法律法规,促进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省和清远市就业工作考核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各镇(乡)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劳动保障监察、信访、维稳等工作(总分100分)。
二、考核项目和分值
(一)就业和促进就业工作情况(77分)
1、就业政策措施(6分)
(1)纳入各镇(乡)年度工作计划(2分)
(2)成立本镇(乡)就业和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2分)
(3)分解下达年度工作目标任务(2分)
考核办法:核查本镇(乡)本年度就业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分解下达目标任务等文件、资料。
2、完成就业目标任务情况(30分)
(1)完成市下达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任务计15分。完成任务达不到90%和没有建立台账资料的该项没分。
(2)完成市下达的劳动力转移培训人数计15分。完成任务达不到90%和没有建立台账资料的该项没分。
考核办法:按市下达的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完成比例计分。建立台账资料较好的15分,一般的12分,较差的9分。
3、就业平台建设情况(16分)
(1)按时完成镇(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的新建或改建任务并投入使用计10分。完成新建或改建,但没有投入使用的扣5分;没按时完成镇(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建设任务的不得分。
(2)完善镇(乡)、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将镇(乡)公共就业服务延伸到行政村。镇(乡)、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自有固定的办公和服务场所,镇(乡)配有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村)配有兼职工作人员计3分。
(3)创建充分就业村。至年底,创建充分就业村覆盖率达本镇(乡)35%的计 3分,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建立工作制度并公开;配有1名以上专或兼职工作人员;配备电话、电脑;每缺一项扣1分。
考核办法:实地查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核查镇(乡)有关落实镇(乡)、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的有关文件。
4、就业服务情况(20分)
(1)积极协助市和主动参与市组织的大型劳务招聘会以及就业服务大型活动组织工作计10分,每缺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2)开展各项就业援助工作计5分。开展就业困难认定工作计2分;开展本镇(乡)的城镇、农村“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计1分;开展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计1分;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没有建立台账资料的不计分。
考评办法:核查就业困难认定、“零就业家庭”培训就业台账情况、建立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等相关台账。
(3)开展本镇(乡)本年度农村劳动力资源和调查,将农村劳动力信息完整录入信息系统,并建立健全劳动力资源数据库计5分。
考核办法:核查 2013年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记录台账、新成长劳动力资源调查记录台账,查看电脑资料。
5、统计工作(5分)
(1)按时上报月季、年报表计2分。迟报一次的扣0.5分,漏报一个月的扣1分,扣完为止。
(2)建立好本镇(乡)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各类资料台账,资料台账齐全并动态更新计3分。台帐资料质量一般的计2分,较差的计1分;没有建立电脑台账资料的不计分。
考评办法:核查月报表与电脑资料是否相符,统计指标项目是否齐全;核查各项报表电脑录入、台账建立情况。
(二)劳动保障信访、劳动监察、劳动调解仲裁、维稳
等工作(17分)
1、劳动保障监察员配备情况(2分)。每个镇(乡)必须配备1至2名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无配备的不计分。
2、建立调解组织机构、具备办公场所(2分)。无机构扣1分,无办公场所扣1分。
3、指导、督促本辖区有招用工的各类用工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合同(3分)。劳动合同签订率达不到95%的扣2分,达不到90%的不计分。
4、劳动年审(2分)。各镇(乡)负责本辖区内各类用工单位的劳动年审工作,对完成年度任务在90%以下的不计分,90%以上的按比例计分。
5、“两网化”建设(3分)。无开通网格扣1分,企业信息录入达不到本网格90%以上扣2分。
6、劳动保障信访和劳资纠纷案件调处情况(5分)
各镇(乡)应及时、积极做好劳动保障信访和劳资纠纷案件调处工作,对未及时调处劳动保障信访和劳资纠纷案件的每宗扣1分;未及时上报复杂、重大的劳动保障信访及劳资纠纷案件,造成越级上访到市政府或不良后果的,年内出现一宗扣2分,出现第二宗,倒扣2分;造成越级上访到清远市以上的,年内出现一宗扣3分,出现第二宗倒扣2分,以此类推。
考核办法:核查相关报表、文件资料。
(三)材料上报工作(6分)
按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计划、年终总结等综合材料,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的计6分。对漏报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的各扣3分,迟交一项扣1分。
(四)宣传报道(奖励分)
积极宣传报道本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好人好事,被省、市党报党刊和连州电视台采用的,按以下标准奖励计分:省级的每则计3 分;清远市级每则计2分;本市级的每则计1分。
三、考核时间
各镇(乡)在2013年12月30日前做好考核准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有关人员到各镇(乡)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镇(乡)考核领导小组。